吴景华与新疆阳谷齐鲁电缆有限公司、曲恒民间借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4)库民初字第1951号
判决日期:2014-07-21
法院:库尔勒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吴景华诉被告新疆阳谷齐鲁电缆有限公司、曲恒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4年6月9日受理后,依法独任审判,于2014年7月16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吴景华及其委托代理人陈璨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新疆阳谷齐鲁电缆有限公司、曲恒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4-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