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俊亮与王荣国、山东天柱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8)鲁0911民初971号
判决日期:2018-05-30
法院: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刘俊亮与被告王荣国、山东天柱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人民财险聊城市分公司)、夏铭伟、黄孝荣、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枣庄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财险枣庄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3月1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刘俊亮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陈辉、被告人民财险聊城市分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孙明月、被告太平洋财险枣庄中心支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薛兆有到庭参加诉讼,被告王荣国、山东天柱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夏铭伟、黄孝荣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8-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