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贸易有限公司诉天津克拉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进出口代理合同纠纷一案
案号:(2015)海民(商)初字第02727号
判决日期:2015-11-18
法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中钢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公司)与被告天津克拉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克拉森公司)进出口代理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员魏玮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陆友才、庞奎玉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中钢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李晨钰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克拉森公司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依法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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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5-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