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师范学院与唐山市南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恢复原状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7)冀0291民初356号
判决日期:2017-06-12
法院: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唐山师范学院与被告唐山市南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恢复原状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4月17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本案当事人原告唐山师范学院委托代理人、被告唐山市南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7-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