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与安徽翔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铜陵市森浩置业有限公司财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6)皖0705民初524号
判决日期:2016-09-08
法院:铜陵市铜官山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安徽中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公司)诉被告安徽翔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翔鹰公司)、铜陵市森浩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浩公司)财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原铜陵市狮子山区人民法院,现因行政区划调整更名为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于2016年3月16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6年7月15日和2016年8月2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2016年4月12日至2016年6月12日为公告期间、2016年7月15日至2016年9月5日为调解期间,均不计入审限。原告中天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刘长峻和被告翔鹰公司、森浩公司的共同委托代理人王家应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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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6-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