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诚建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与宁夏鑫永力钢丝绳制造有限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18)宁0221执434号
判决日期:2018-05-29
法院:平罗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执行平罗诚建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与宁夏鑫永力钢丝绳制造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宁夏回族自治区平罗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宁02民终55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17年1月27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同日立案受理。依据(2017)宁02民终55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内容,被执行人应支付申请执行人款项100000元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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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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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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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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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8-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