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燕武与东莞市输变电工程公司劳动争议一审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4)东一法寮民一初字第404号
判决日期:2014-07-11
法院: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金燕武诉被告东莞市输变电工程公司(以下简称“输变电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黄思亮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金燕武,被告的委托代理人李惠江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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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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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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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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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4-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