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玉波与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烟台中心支公司、张涪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4)莱阳龙民初字第53号
判决日期:2014-07-10
法院:莱阳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王玉波诉被告张涪、王国荣、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烟台中心支公司(简称保险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本案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刘武清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及其委托代理人、被告张涪、被告王国荣、被告保险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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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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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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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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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4-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