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戴才友与被告浙江省东阳市天祥建设有限公司、江苏南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中交一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人王荣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3)六沿民初字第816号
判决日期:2015-11-12
法院: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戴才友诉被告浙江省东阳市天祥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称天祥建设公司)、被告中交一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中航二公司)、被告江苏南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南热发电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3年7月15日受理后,依法追加王荣建为第三人,并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戴才友的诉讼代理人赵娴、被告天祥建设公司的诉讼代理人孙宁连徐燕君、被告中航二公司的诉讼代理人李恺、被告南热发电公司的诉讼代理人孙怀宁到庭参加诉讼,第三人王荣建经本院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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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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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5-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