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冠柏利(北京)服装材料有限公司与重庆美搏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7)京0113民初1033号
判决日期:2018-05-28
法院: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金冠柏利(北京)服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冠柏利公司)与被告重庆美博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搏尔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被告美搏尔公司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权异议,本院于2017年5月23日作出有管辖权民事裁定,美搏尔公司不服本院民事裁定,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9月12日以(2017)京03民辖终1182号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并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金冠柏利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何锟、被告美搏尔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曲柳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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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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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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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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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8-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