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港运联合物流有限公司与中海油深燃能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6)粤03民终15720号
判决日期:2016-09-01
法院: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代表代表人杨楚生,董事长。
上诉人深圳市港运联合物流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中海油深燃能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16)粤0305民初55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原审法院依法向上诉人深圳市港运联合物流有限公司送达了预交上诉费通知,但上诉人深圳市港运联合物流有限公司未在法院指定期限内交纳二审案件受理费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6-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