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李乃瑜与被告南京扬子石油化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第三人袁晓青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6)苏0116民初1400号
判决日期:2016-09-01
法院: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李乃瑜与被告南京扬子石油化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下简称南京扬子石化公司)、第三人袁晓青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3月7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6年7月20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李乃瑜的委托代理人XX、被告南京扬子石化公司的委托代理人田文宝、苏勇翔和第三人袁晓青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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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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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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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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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6-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