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旭、内江双鑫电梯有限公司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8)川10民终348号
判决日期:2018-05-25
法院: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钟旭因与被上诉人内江双鑫电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江双鑫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市东兴支公司(以下简称人保东兴支公司)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2017)川1011民初字第255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8年3月8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钟旭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朱敏,被上诉人内江双鑫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黄茂松,被上诉人人保东兴支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潘强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8-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