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安支行与被执行人张健伟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号:(2016)辽0321执592号
判决日期:2017-06-06
法院:台安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安支行与被执行人张健伟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张健伟在黄沙坨镇农民新区有一处房产,该房产已在工行抵押,2016年12月2日工行向我院递交评估、拍卖申请,由于申请人不能垫付相关费用,该房产将无法继续执行,现被执行人下落不明且申请人亦不能向本院提供其他可供执行财产线索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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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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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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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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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7-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