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鑫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与远安县鸣凤龙潭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4)鄂远安民初字第00619号
判决日期:2014-07-03
法院:远安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远安县鑫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安市政公司)诉被告远安县鸣凤龙潭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潭旅游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4年4月21日立案受理。依法由审判员徐建刚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鑫安市政公司委托代理人赵云、付鹏、被告龙潭旅游公司委托代理人曾令炎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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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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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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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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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4-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