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旅珺与曾迎春、曾友干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4)亭伍民初字第0199号
判决日期:2014-07-02
法院: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王旅珺与被告曾迎春、曾友干、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保盐城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4年4月9日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由代理审判员陈永胜独任审判,于同年5月13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后依法转为普通程序,并于同年9月24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王旅珺的委托代理人吕巧兰、凌冲,被告曾迎春、曾友干,被告中国人保盐城分公司的委托代理人陶春梅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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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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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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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4-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