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灵通与王国强、元天平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6)鄂0704民初1897号
判决日期:2016-08-29
法院: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宋灵通诉被告王国强、元天平、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乡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财险新乡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7月27日立案受理,依法由审判员周亚敏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勇、被告王国强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万胜利、被告元天平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王金育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太平洋财险新乡公司经本院依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6-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