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魏仕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与孔祥峰、肥东致远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4)青法民三初字第421号
判决日期:2014-07-01
法院:青州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山东魏仕照明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孔祥峰、肥东致远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山东魏仕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曹茂志已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孔祥峰、被告肥东致远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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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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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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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4-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