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宏太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楼美萍承揽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7)浙07民终2338号
判决日期:2017-06-02
法院: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义乌市宏太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太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楼美萍、原审被告胡荣民、金关荣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2016)浙0782民初1065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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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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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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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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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7-0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