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XX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陈保华等申请公示催告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5)包民催字第00026号
判决日期:2015-11-02
法院: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浙XX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宣告票据无效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于2015年8月14日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在六十日内申报权利。现公示催告期间已满,无人向本院提出申报。2015年11月2日申请人向本院提出除权判决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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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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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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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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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5-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