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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卓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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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
法定代表人:吴丕峰
联系方式:0512-67900449
注册时间:2011-09-13
公司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星湖街328号崇文路国华大厦B302室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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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某某与位某某、韩某等职务侵占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案号:(2014)园刑二初字第0189号         判决日期:2014-06-25         法院: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检察院以苏园检诉刑诉(2014)45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位某某、张某某、韩某某、胡某某、郑某某、董某某、李某某犯职务侵占罪,于2014年6月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审查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李东山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位某某及其辩护人吴丕峰、被告人张某某及其辩护人郭艾兴、被告人韩某某及其辩护人李加文、被告人胡某某及其辩护人郭峰春、被告人郑某某及其辩护人颜怀玉、被告人董某某及其辩护人杨国玉、被告人李某某及其辩护人顾经纬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4-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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