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县国土资源局、焦作市飞天置业有限公司资源行政管理:土地行政管理(土地)二审行政判决书
案号:(2017)豫08行终117号
判决日期:2017-05-31
法院: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温县国土资源局(以下简称温县国土局)因征缴土地闲置费一案,不服沁阳市人民法院(2017)豫0882行初7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7年5月17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温县国土局的负责人郑振西及委托代理人姚惠颖、张火保,被上诉人焦作市飞天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焦作飞天置业)的委托代理人丁云霄、曹阳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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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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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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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7-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