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尚辉、张珠英与临夏县教育局行政不作为案行政赔偿一审判决书
案号:(2015)和行初字第3号
判决日期:2015-10-28
法院:和政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侯尚辉、张珠英诉被告临夏县教育局管理法定职责及行政赔偿一案,临夏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2015)临行辖字第1号行政裁定,指定本案由和政县人民法院管辖,本院接到该指定管辖行政裁定书后,于2015年6月10日受理后,向被告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及应诉通知书。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5年9月29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侯尚辉、张珠英,被告临夏县教育局负责人副局长周中普、委托代理人潘进贤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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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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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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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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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5-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