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与温州市轨道交通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5)温鹿民初字第1384号
判决日期:2015-10-27
法院: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沈阳市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沈阳建设中心)为与被告温州市轨道交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轨道公司)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一案,于2015年7月6日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受理后,依法由代理审判员张万星适用简易程序于2015年8月3日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沈阳建设中心的委托代理人邓晓东、王强,被告轨道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李丽云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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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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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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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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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5-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