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92江苏省连云港汽车运输总公司旅游出租分公司与扬州祖名豆制食品有限公司、葛志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8)苏0706民初2892号
判决日期:2018-05-21
法院: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江苏省连云港汽车运输总公司旅游出租分公司与被告扬州祖名豆制食品有限公司、葛志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4月19日立案,原告江苏省连云港汽车运输总公司旅游出租分公司于2018年5月2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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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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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8-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