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等公证债权文书执行裁定书
案号:(2017)京0108执18号
判决日期:2017-05-30
法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执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与中电通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侨兴集团有限公司、惠州侨兴电讯工业有限公司、吴瑞林、吴志坚、洪婵娟公证债权文书纠纷一案中,依职权开展了执行工作,已执行到位15768860.61元。通过法院财产调查系统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车辆、房产等进行调查,未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其他财产,申请执行人亦不能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本院已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目前该案不具备继续执行的条件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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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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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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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7-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