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板桥建筑有限公司与洋县人民政府、洋县人社局工伤认定二审行政判决书
案号:(2016)陕07行终35号
判决日期:2016-08-18
法院:陕西省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汉中市板桥建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板桥公司)因诉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人社局)、洋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县政府)及第三人梁海明工伤认定一案,不服洋县人民法院(2015)洋行初字第00053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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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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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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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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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6-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