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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崇左分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
法定代表人:钟英光
联系方式:15077013366
注册时间:1999-09-24
公司地址:广西崇左市友谊大道与丽川路交汇处之东南角
简介:
基础电信业务、增值电信业务(按许可证核定的范围、有效期开展经营活动);从事通信、IP电话和互联网等网络的设计和建设;通信、IP电话和互联网等设施的安装、工程施工和维修;经营与通信、IP电话和互联网业务相关的系统集成、漫游结算清算、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设备销售以及其他电信及信息服务;各类广告设计、制作,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各类广告,代理电视、广播、报刊、网络、手机、户外广告、印刷品、礼品的广告发布;出售、出租电话终端设备、IP电话设备、互联网设备及其零配件,并提供售后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商务代理服务;自有房屋租赁;通信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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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显灵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崇左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5)崇民终字第391号         判决日期:2015-10-23         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施显灵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2014)江民初字第83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5年7月30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由审判员冯新担任审判长,审判员梁飞和代理审判员郑贤文参加的合议庭,于2015年8月12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书记员潘秋利担任记录。上诉人施显灵及其委托代理人黄粤景,被上诉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崇左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移动崇左分公司)及被上诉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移动广西公司)的共同委托代理人邱志强到庭参加诉讼。被上诉人中国移动崇左分公司的负责人邹勇、被上诉人中国移动广西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顾雄经本院传票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5-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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