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某、景某1等与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7)苏11民终845号
判决日期:2017-05-26
法院: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因与被上诉人沈某、景某1、景夕大、吴秀玲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不服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2015)润少民初字第57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7年3月2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程群,被上诉人沈某、景某1、景夕大、吴秀玲的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蔡志鑫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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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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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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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7-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