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屹敦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浙江中瑞环境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执行裁定书
案号:(2015)嘉海执民字第2667号
判决日期:2015-10-20
法院:海宁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5)嘉海盐商初字第00178号,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浙江中瑞环境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查明浙江中瑞环境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名下有车辆(立即查封被执行人所有的2辆汽车)一辆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5-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