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与安徽济人药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3)亳民一初字第00004号
判决日期:2014-06-16
法院: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安徽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二建公司)因与被告安徽济人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人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于2012年12月18日诉讼来院,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诉讼中,济人公司提起反诉,本院依法决定合并审理,于2013年3月20日、2013年12月24日、2014年1月23日公开开庭合并进行了审理,在第一次和第三次开庭审理中,二建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朱邦彦、黄亚美,济人公司委托代理人肖斌、牛志成到庭参加诉讼,在第二次开庭审理中,二建公司的委托代理人黄亚美,济人公司的委托代理人牛志成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4-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