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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贸易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64310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亮
联系方式:010-62688893
注册时间:1982-04-20
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
简介:
进出口业务;冶金产品及生产所需原材料、辅料、黑色金属及有色金属原材料及产品、耐火材料、电子产品、建筑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的销售、仓储;销售煤炭及制品(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相关产品的展览、展销;经济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广告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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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物资集团公司诉中钢贸易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
案号:(2015)一中民(商)初字第5242号         判决日期:2015-10-20         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广西南宁物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物资公司)与被告中钢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公司)、第三人南宁市中润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润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本院于2015年6月1日受理后,依法组成由法官阴虹担任审判长,法官魏应杰、范术伟参加的合议庭审理本案。本院于2015年7月21日和8月12日召集各方当事人进行了庭前证据交换,后变更合议庭组成人员,组成由法官常洁担任审判长,法官魏应杰、范术伟参加的合议庭,于2015年10月9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物资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姜昕,被告中钢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吴迪宇、惠铁男到庭参加了诉讼,第三人中润公司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案现已审理完毕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5-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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