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葛洲坝风景园林有限公司与上海瑞宏木业有限公司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5)鄂葛洲坝民初字第00400号
判决日期:2015-10-16
法院:葛洲坝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宜昌市葛洲坝风景园林有限公司诉被告上海瑞宏木业有限公司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宜昌市葛洲坝风景园林有限公司于2015年10月16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冻结、查封上海瑞宏木业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400000元或其他等值财产。宜昌市葛洲坝风景园林有限公司用其银行存款400000元提供保全担保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5-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