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栓与胡吉凤、李豪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5)穗萝法少民初字第26号
判决日期:2015-10-15
法院: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张某乙、胡某、李豪、李怡诺、李帅勋诉被告欧阳清、邓朝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人民财险广州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由代理审判员邓毅君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原告李豪、原告共同委托的代理人赖莉青,被告邓朝辉,被告人民财险广州公司的委托代理人王金玉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欧阳清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依法适用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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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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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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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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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5-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