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松滋分公司与吴邦元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6)鄂1087民初740号
判决日期:2016-08-08
法院:松滋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松滋分公司(下称移动松滋公司)与被告吴邦元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5月11日立案受理后,由审判员王元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16年6月15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移动松滋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王晓华、周磊,被告吴邦元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史金娥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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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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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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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6-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