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倩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邢台市分公司电信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6)冀0503民初2901号
判决日期:2017-05-24
法院:邢台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李倩与被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邢台市分公司(以下简称联通公司)、第三人李建龙电信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9月19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李倩及其委托代理人李桂奇、被告联通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周廷峰、第三人李建龙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7-0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