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郑凡与被申请人吉林省美华粮油食品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4)浑民保字第50号
判决日期:2014-06-04
法院: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郑凡与被申请人吉林省美华粮油食品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人郑凡于2014年6月4日向本院提出保全申请,要求对被申请人吉林省美华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山新民支行帐户内人民币30万元予以冻结。申请人已向本院提供本人的房屋(白BQ字第2013002914号)作为担保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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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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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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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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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4-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