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思宁、韦春利等与玉溪大红山矿业有限公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7)云0427民初65号
判决日期:2017-05-19
法院: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黄思宁、韦春利诉被告玉溪大红山矿业有限公司生命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1月13日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于2017年3月29日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原告黄思宁及二原告的共同委托代理人卢治生,被告玉溪大红山矿业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赵海渊、宋婷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7-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