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方通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柳州市柳江县平安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等与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柳州中心支公司等保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5)北民二初字第360号
判决日期:2015-09-30
法院: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柳州市方通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通汽车公司)、柳州市柳江县平安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汽车公司)与被告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柳州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太保柳州支公司)、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柳州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鼎和保险公司)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4月17日受理后,于2015年6月10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书记员韦羽担任法庭记录。二原告共同委托代理人农会仕,被告鼎和保险公司委托代理人黄远雁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太保柳州支公司经本院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依法缺席进行审理。由于简易程序审限内无法审结,该案转为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根据当事人意见,未再重新开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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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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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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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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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5-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