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64江苏常宁压力容器制造有限公司与连云港金辰新材料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号:(2017)苏0707执4864号
判决日期:2018-05-10
法院: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江苏常宁压力容器制造有限公司与连云港金辰新材料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依据(2017)苏0707民初3297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执行,依该判决:连云港金辰新材料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江苏常宁压力容器制造有限公司给付合同对价款74500元及利息、诉讼费,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经申请人申请,本院于2017年11月27日立案受理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8-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