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海天船舶工程有限公司与浙江晨业船舶制造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号:(2015)舟岱执民字第317—2号
判决日期:2015-09-17
法院:岱山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舟山市海天船舶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浙江晨业船舶制造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2月4日作出的(2015)舟岱商初字第70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15年5月7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申请执行标的;为2050000元及利息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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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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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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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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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5-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