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宏武与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河南石油分公司、中国石化集团河南石油总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7)豫0105民初12394号
判决日期:2017-05-15
法院: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朱宏武诉被告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河南石油分公司(以下简称石化销售河南分公司)、中国石化集团河南石油总公司(以下简称石化集团河南总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4月12日受理后,依法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代理人朱修岭,被告石化销售河南分公司委托代理人王俊、伍韵帆,被告石化集团河南总公司委托代理人王俊、伍韵帆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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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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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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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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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7-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