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抗洪与吴骏、江苏华新城市规划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5)海民初字第03783号
判决日期:2015-09-17
法院: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赵抗洪与被告吴骏、江苏华新城市规划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新公司)、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都邦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8月14日受理后,依法由代理审判员刘健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审判,于2015年9月15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赵抗洪及其委托代理人陈宇峰、被告吴骏及被告吴骏、华新公司的共同委托代理人颜廷强、被告都邦保险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刘双凤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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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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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5-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