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保芹与雷新兵、湖北盈通专用汽车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6)冀0430民初461号
判决日期:2016-07-15
法院:邱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张保芹诉被告雷新兵、湖北盈通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随州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被告中国平安财险随州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王永岭独任审判,于2016年7月12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张保芹及其委托代理人王建新,被告中国平安财险随州中心支公司委托代理人赵芳到庭参加诉讼,被告雷新兵、被告湖北盈通专用汽车有限公司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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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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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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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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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6-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