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常胜与新疆成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6)新0105民初497号
判决日期:2016-07-14
法院: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李常胜与被告新疆成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1月21日审查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和颖与人民陪审员XX智、王建光组成合议庭,于2016年4月6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李常胜及其委托代理人黄淑华,被告委托代理人李克琴、王晓刚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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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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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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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6-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