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元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袁兴尧、杭州金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5)杭萧民初字第5940号
判决日期:2016-07-14
法院: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杭州元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袁兴尧、杭州金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杭州萧山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11月3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戴永梅适用简易程序于2016年1月5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后因案情复杂依法转为普通程序并组成合议庭,于2016年5月10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代理人高镭,被告杭州金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徐狄卿,被告杭州萧山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戴文良均到庭参加诉讼。被告袁兴尧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均未到庭参加诉讼。案经院长审批延长审限,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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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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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6-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