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廊坊物流分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8)冀09民终2548号
判决日期:2018-05-03
法院: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廊坊物流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储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原审被告河北志航管道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志航公司)、原审被告赵宝军、原审被告丁金茹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法院(2016)冀0903民初150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8年4月8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中储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张静梅及王雅君、华夏银行委托诉讼代理人李成道、志航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付本劲及孟志永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8-0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