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葫芦岛鑫盛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葫芦岛市连山区教育局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6)辽1404民初218号
判决日期:2016-07-07
法院:葫芦岛市南票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葫芦岛鑫盛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葫芦岛市连山区教育局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由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法院移送至本院,本院于2016年3月11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葫芦岛鑫盛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与其委托代理人凌艳生、赵利军;被告葫芦岛市连山区教育局委托代理人晏洪亮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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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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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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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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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6-0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