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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城市学院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
全民所有制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508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志学
联系方式:0731-89703209
注册时间:1992-05-27
公司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尖山路39号长沙中电软件园一期9栋7楼715室
简介:
城镇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旅游策划及规划设计;建筑工程、风景园林、市政工程、排水工程、环保工程、智能交通、交通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及施工;岩土工程勘察设计;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建筑服务;资信评价、工程咨询、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及全过程咨询的服务与培训;效果图、动画设计制作及工程晒图;测绘、工程测量、航拍摄影;船舶设计、制造;船舶自动化检测及监控系统开发;游艇、船舶展示及销售;无人(飞)机(不含民用航空器【发动机、螺旋桨】)生产、销售、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及软件开发(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品)、销售、大数据及技术服务;研究、开发工程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并提供成果转化;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的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及项目管理和相关技术与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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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菊等56人与澧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一审行政判决书
案号:(2017)湘07行初109号         判决日期:2018-04-28         法院: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任菊等56人诉被告澧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县政府)房屋征收行政决定一案,向本院提起行政诉讼。本院于2017年11月20日立案后,于2017年11月22日向被告县政府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及应诉通知书。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8年1月23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原告诉讼代表人任菊、杨金荣、聂长华及其委托代理人魏巍、陶朦朦、李霞、冯晓辉、刘恺,被告县政府副县长王毅及其委托代理人刘云武、胡一飞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8-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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