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长伟、吴学富等与向成伟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8)黔0221民初761号
判决日期:2018-04-27
法院:水城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吴长伟、吴学富、刘国燕与被告向成伟、梁振威、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汾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安财产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2月8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原告吴长伟、吴学富、刘国燕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蔡丹,被告向成伟、梁振威,中国平安财产保险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廖富荣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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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8-04-27